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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相关事项的通告
通 告
一、倡导线上办理各类诉讼服务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直接接触,提倡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优先选择福建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福建移动微法院、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方式办理立案等诉讼服务事项,尽量减少到法院现场办理。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当事人,请选择线上方式申请立案。福建法院律师服务平台
福建移动微法院
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
12368诉讼服务热线:拨打059312368
二、不便网上立案的,可选择当地法院跨域立案或选择邮寄、拨打12368服务热线等方式
邮寄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源路1号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确需到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的,请提前拨打我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者与本院工作人员电话联系预约。📞联系方式:一审案件立案窗口:0593-2975277二审案件立案窗口:0593-2975147再审申请立案窗口:0593-2975250诉讼缴费退费窗口:0593-2975279执行立案窗口:0593-2975288三、申诉信访事项办理
申诉信访可通过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可手机扫描上述二维码进入,或打开浏览器登录网址:ssfw.fjcourt.gov.cn)或者邮寄材料(邮寄地址同上)、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电话、申诉信访窗口电话:0593-2975149等非接触方式提请。四、线上庭审及旁听指引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因新冠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受疫情防控影响交通出行的,可主动与案件承办人联系,申请采取线上方式审理或延期审理。五、其他
1.到现场办理相关事项的,请遵守如下规定:(1)请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来访规定和疫情防控制度,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2)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距离,事项办理完毕后,应当及时离开;(3)请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4)请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疫苗接种信息;(5)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的身体不适症状的,行程轨迹显示在14天内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不得进入本院区域。2.前往办理之前请备齐所要提交的材料,对所须提交材料若有疑问,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咨询。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将切实为您提供便捷的网上诉讼服务,请尽量减少外出,降低防疫风险。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7日
来源:宁德中院
责编:王诗琦
审核:林裕顺 黄菁铭